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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丢魂 (第2/2页)
或者说,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熟的,甚至到了可以共处一室的地步。
乐于知系扣子的手,还有泛红的眼晃在眼前。
可惜他是beta,闻不到信息素,不然也不会通过学生的谈论声,才知道琴房里omega的柠檬味都散进走廊了。
眼睛闭了闭,沈眠终于忍不住,在四个月里第一次停下来,转身望向身后的女学生。
不。
应该说是狩猎者。
一个很有耐心的狩猎者。
但他清高,他自命不凡。
出生在首都,书香世家,艺考第一。
如果不是一手把他养大的外婆身体不好,又不愿意搬去首都跟他生活,他这辈子不会来到这个地方。
他理想中的伴侣,应该是成熟儒雅有艺术素养的,能跟他无话不谈,互相欣赏,而不是和一个未成年的学生搞在一起。
这种背德的事他最开始是接受不了的。
是的。
只是最开始接受不了。
至于现在——
“你不用一直跟在后面。”沈眠有些别扭。
又怕陈芨会错了意,立刻改口道:“你是学生,我是老师,并排走会比较好。”
陈芨只愣了一下,漆黑的眼在黑夜里浓稠如墨,很快便顺着他的心意走过来了,每一步都踩在他的心尖上。
沈眠有种被鬼迷了心窍的感觉,难言地紧绷。
“你和乐于知......”走了一段路,他斟酌一会儿才开口说话,“你们很熟吗?”
“中午在舞蹈室里你们一直不说话,我以为你们不认识。”
但陈芨语气很淡,“我和他不熟。”
“那今天......”沈眠惊讶。
“今天是因为票,”陈芨劫走他接下来的话,解释说,“你们说的音乐会我挺感兴趣的,所以就找他问问有没有多余的票。”
“后面跟他进去拿一下而已。”
冷淡随意的语气,好像真的不在意乐于知这个人,从头到尾都是为了票。
而无数的情节串联在一起,不难猜出她拿票是为了谁。
猜疑顷刻被打消干净。
沈眠放松下来,嘴角微扬。
惴惴的不安也冲散了,自然也在飘忽的喜悦中忽略了陈芨反常的寡言少语。
—
有些东西一旦有了开头,就注定无休止。
即使没有甜言蜜语,没有确定的关系。
只是一个吻。
安宁的生活也可以就此碎裂。
已经十点半。
睡不着,索性披了件外套走到客厅。陈竹的房间已经暗下,大概是睡了,陈芨拆了包烟,一路晃到小区的人工花园,然后坐下来抽了半根。
她也怀疑自己疯了。
亲就亲了,或许那时候就不该上头,鬼迷心窍地把手插进去。
实在没办法,为了摆脱那些画面,陈芨睡前找彭西魏要了片子看,谁都知道她喜欢沈眠,于是他信心满满地找了几部带着师生标签的,主演都是清一色腿长腰细的omega和beta。
她心如止水地看了十分钟,效果还比不上回忆乐于知张开的嘴。
夜风狂乱地吹。
烟燃到底。
她闭上眼,这次脑海里浮现的不再是少年白花花的下体,而是他慢慢靠近的脸。
像只黏人的兔子,爱怜地用脑袋蹭着她的掌心,舒服地发出低吟。
懵懵懂懂的眼睛仿佛要把她整个吞下去。
“......”
眼睛猛地睁开。
陈芨觉得自己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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